关于启动《通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减灾委办公室,市减灾委成员单位:
2021年11月5日20时至9日11时我市出现强降雪天气。我市中南部累计降雪量在30毫米以上,其中7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突破日降雪量历史极值,最大降雪量在科尔沁区丰田站101.3毫米;最大积雪深度在库伦旗本站为68厘米。未来12小时全市除西北地区外,其余地区有小雪,局地中雪。此次强降雪导致我市8个旗县区81个苏木乡镇街道场受灾,部分企业厂房、棚舍、大棚、草料库等倒塌损坏,部分牲畜和家禽死亡。根据我市当前受灾程度和《通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决定于11月9日20时启动《通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密切关注灾情情况,及时了解雪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
二、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各旗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真实、准确统计灾情信息,并通过当地应急部门灾害上报系统上报,确保灾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三、细化措施,充分做好救灾救援救助和物资保障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救灾救援救助等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统筹调度,加强物资保障力度,确保发生灾害和险情时,能够做到人员上得去,物资调得出,确保受困人员、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援、妥善安置和生活救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通辽市减灾委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