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5月9日招标公告
作者: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国招标网 2016/5/8(点击:2970)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 加入时间 | 2016-04-29 |
| 截止时间 | 2016-05-09 |
| 招标编号 | NZC2016—H042 |
| 招标业主 | 宁城县黑里河镇总校 |
| 招标代理 |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序号 | 分项 | 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
单位 数量 |
预算金额 |
| 1 | 监控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1套 | 65,300.00元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报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同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
1、以下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④安防资质证书;
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电话4272822 );
3、法定代表人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的,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附)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附);
四、获取询价文件
拟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供应商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czfcg.com)【标书下载】栏自行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供应商必须在2016年5月9日下午15:00前将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资料及响应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三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联 系 人:董琳琳 0476-4255077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黑里河镇总校
地 址: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人:姜希瑞
联系电话:13847961091
宁城县黑里河镇总校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声 明
致: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城县黑里河镇总校: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牵涉的或重大诉讼案件等情况。如不属实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 宁城县黑里河镇总校监控设备采购资质登记表 | ||||||
| 项目编号: NZC2016-H042 | 竞标企业名称: | |||||
| 资料名称 | 数量 (册、份) | 核实结果 | 核实人员签字 |
竞标人 确认签字 |
领取原因 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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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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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证副本 |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
| 安防资质证书 |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 ||||||
| 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
| 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 | ||||||
| 2016年 月 日 | ||||||
| 填表说明:此表由报价供应商按询价公告第三条要求如实填写所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1、资料名称栏和数量栏:报价供应商根据本询价项目要求和提交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2、核实结果栏和核实人员签字栏:交易中心接收、核实后填写。 3、报价供应商确认签字栏:核实提交结果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确认签字。4、领取签字栏:询价小组审核原件后退还,由报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核实收件签字并注明退收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