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起通辽市交管支队对以下路段禁止停车公告
作者:yanghe 2019/7/10(点击:9612)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整顿和规范路面机动车行车秩序,有效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大力整治路面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通辽市交管支队将从7月16日起,在市区53个点位设置机动车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对路面乱停乱放机动车及在无禁停标志路段临时停车超过1分钟的机动车进行自动识别抓拍(附设置的抓拍具体点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一项规定对违停机动车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
请广大驾驶人相互提示告知。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