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兴辉,身份证号152302197009240031。于2014年1月29日,经内蒙古霍煤龙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当选该公司董事长,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自任该公司董事长以来,本人未刻过私人名章,也未委托他人刻过本人名章。现本人郑重声明,使用本人名章代表该公司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签署的文件,及对外报送的资料,均不是本人的意愿,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公告人:王兴辉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