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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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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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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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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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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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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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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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ZB-201605-B060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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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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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物资供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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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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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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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物资公司热电厂用煤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包钢物资公司热电厂用煤框架协议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
项目编号:WZ-ZB-201605-B0603-020。
2.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16年9月30日,采购名称、要求、数量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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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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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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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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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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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用煤(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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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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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BGZJ 745-2014.技术标准:低位热值≥18.82千焦耳/千克, 灰≤24%,水≤13%,硫≤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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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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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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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用煤(白云氧化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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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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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BGZJ 745-2014.技术标准:低位热值≥18.82千焦耳/千克, 灰≤24%,水≤13%,硫≤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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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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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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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包钢合格供应商。
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办公室(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账 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2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通用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合格供应商准入证、业绩证明。
【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4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原包钢环保楼)401房间。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异议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电话:0472-218962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物资供应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区包钢物资供应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72- 2183412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621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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