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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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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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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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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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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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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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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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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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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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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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4〕728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建设〔2014〕37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准字(电子)〔2014〕050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供电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供电工程设计。
2.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33600㎡,总建筑面积148600㎡。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察哈尔大街北侧,哈拉沁路东侧。
4.招标范围:本项目用电容量为12000KVA,新建10KV双电源开闭站1座,10KV高压配电室2座,内置2000KVA变压器6台。主电源由科尔沁220KV变电站新出专线,保安电源由鸿盛变966北山线T接。具体线路走径以现场勘测及规划批复为准。
5.本工程项目设计费:约130万元。
6.设计周期:按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和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者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关于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注:(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5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6号
联 系 人:郭殊焱
联系电话:0471-6691046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9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陈婷、王佳
联系电话:0471-5183524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李唐玲、王海凤
联系电话:0471-4675101或4675104/105转8008、8009,15049153024
传 真:0471-4675101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供电工程设计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经核对,我公司符合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盖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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