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加入时间
|
2016-05-20
|
截止时间
|
2016-06-13
|
招标业主
|
包钢设备备件供应公司
|
招标代理
|
包钢招标中心
|
包钢招标中心受包钢设备备件供应公司委托,对包钢给水厂节能泵改造EMC模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 招标编号:
BJ-ZB-201602-C1001-005R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钢给水厂节能泵改造EMC模式项目拟通过12套供水系统的水泵进行节能技改,改造为节能泵。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项目概算680万元,中标人负责项目改造和合同期内运营维护及所涉及到的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节能服务公司必须具有两项以上的发明专利(专属节能公司的水系统方面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项目改造具体技术要求,必须经过现场测试达到降低能耗目的,要求平均节电率大于20%;必须满足生产工艺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给水厂节能型泵组改造项目招标技术条件”。
3.4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提供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并有良好的评价。节能服务公司必须独立完成三个单泵能力为4000m3/h以上的水系统改造项目,并有验收及回款单佐证。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6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116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
【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A4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14时,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原环保楼)401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6.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异议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包钢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电话:0472-2189624。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设备备件供应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西副楼5楼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0472-2189484
招标机构: 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116房间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72-2189621
传 真: 0472-2189623
电子邮件: 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