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稀选厂化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北方稀土。
项目编号:BFXT-ZB-201608-B010607-001。
2.项目概况
北方稀土稀选厂化验室设备招标,交货期为签订后30天,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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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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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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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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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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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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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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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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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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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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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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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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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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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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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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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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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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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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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A12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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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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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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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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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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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2002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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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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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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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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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风干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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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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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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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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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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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显电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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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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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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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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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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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盘式真空过滤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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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ZL- φ2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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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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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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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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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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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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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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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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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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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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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弗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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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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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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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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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具有201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4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生产型企业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贸易型企业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同时具备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且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内需有相应设备的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等。
3.7专项要求:
标包1
1、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对设备质量及系统寿命提供保证;投标设备及配套装置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并出具制造商获得的批准证书。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2日(北京时间每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30分)到包钢招标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洽购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包钢厂区支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首次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提供以上全套原件或扫描件;其余投标人提供复印件A4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401房间。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谢绝邮寄。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6.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电话:0472-2189624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电话:0472-2801023
招标机构:包钢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文件售卖) 0472-2189621
武志国(项目咨询) 0472-2189629
传 真:0472-2189623
电子邮件:bgzbzx@163.com
包钢招标中心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