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尔沁城区汽油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管理的通告
按照通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科尔沁区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2015年10月20日起在科尔沁区城区部分区域对汽油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实行交通管制,在原有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南起科尔沁大街,北至霍林河大街;东起永安路,西至交通路区间内的所有街道。具体限行时间为:早7:00时至晚19:00时。
二、对于持有城区户口并有下肢残疾证明的残疾人专用车可进入限行街道。
三、广大汽油和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应当自觉执行通告规定,并服从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管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营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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