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缴费人员:
根据内人社发(2018)12号文件规定,今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纳入养老保险,请原国有集体企业(档案)的职工未参保、断保人员和断缴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补缴养老保险人员,如有补缴意向的,请在5月10日之前办理参保缴费,仍按原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金。待自治区系统取消补缴模块后,逾期未办理补缴欠费的,不再办理此项业务。望尽快办理!
咨询电话:6380677
科尔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