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予人方便与己方便,每个人既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为提升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积极主动抵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于2018年7月16日0时起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加大治理力度
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违法代码:13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七项规定,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对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违法代码:135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七项规定,处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现予以公告。
礼让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境界、是一种传承、是一种美德、是一种必须。礼让斑马线,可以让出一份文明、让出一份和谐、让出一份畅通、让出一份安全、让出一份幸福。文明行车,从礼让斑马线开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规定,为构建文明交通、平安通辽,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奉献力量!
通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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