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文化精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通政字〔2016〕226号)精神,今年为全市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年,现将2018年通辽市文化精品创作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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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条件
(一)扶持弘扬时代精神,传承科尔沁文化,反映重大现实或历史题材,特别是本土重大题材的文化作品。
(二)扶持具有冲击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奖潜力,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文化作品;或具有市场潜力,有可能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创作项目。
(三)扶持对涉及文化精品创作及弘扬科尔沁地域文化的推广、宣传、展演和比赛等相关文化品牌活动。
二、扶持范围
(一)文学创作项目、艺术类文本创作项目、文艺创作丛书类项目和理论研究项目等。
(二)舞台艺术类创作生产项目(含节目编排、演出等)。
(三)影视剧创作生产项目。
(四)文化品牌活动。
三、扶持项目主体要求
(一)扶持自2017年年初至2018年年底创作的文化作品及举办的文化品牌活动。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主持承担和完成作品的文化素质和影响力。
(三)申请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申请扶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项目权益所有者。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2018年通辽市文化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申报表》(纸质7份,电子版一份);提供申报项目影像资料(MP4格式,对项目内容简单介绍,时长不能超过10分钟)一份;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参评作品创作作者授权书等(用A4纸打印7份);申报项目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五、报送时间
项目报送时间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报送可邮寄或直接报送。
联 系 人:王松
联系电话:8835331
报送地址:通辽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艺术科
(通辽市行政中心3号楼三楼D308室)
邮 编:028000
电子邮箱:m15344080444@163.com
通辽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7月26日
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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