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到来,大风天气逐渐增多雨水减少,尤其是农村地区已进入秋收时期,各类烧荒、焚烧秸秆作业不断增多,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加,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区消防大队在此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烧荒和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因烧荒引发火灾要承担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