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通辽市天牛牧业有限公司(原通辽市蒙通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王飞与通辽市天牛牧业有限公司(原通辽市蒙通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通辽市天牛牧业有限公司内院的综合牛舍、后备牛舍、泌乳牛舍、干草棚、青储窖、机修车间依法拍卖。详见通达评报字(2018)第062号评估报告。
本院决定2019年2月1日10时至2019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5/10)。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1,806,354.91元,起拍价8,264,450.00元;保证金830,000.00元;增价幅度83,000.00元。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2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新兴支行
收款账号:05191101040016458
举报监督电话:0475-8228306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单位:通辽市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看样电话:0475—2206575、13948455880(赖先生)
法院网拍咨询电话:0475-822981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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