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开展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道路通行能力,预方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交警二大队决定自4月1日起,对胜利北路北段(叫来河大街-清河大街段),二道河大街东段库伦路一建国北路段)道路两侧法停车现象进行重点治理,届时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长期停放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150元罚款,驾驶证己3分的处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一项之规定停放的车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通过现场处罚或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以50元罚款,里广大居民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