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2处房产、2间车库将于2019年12月22日10时至2019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
外)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所有人及价格:
1、霍林郭勒市珠区友谊路东(政府北侧)不动产权证书号:00313的房产,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用地,
现登记于王淑芬名下。
拍卖标的所有权人:周淑华。
起拍价:507588.98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千元。
2、霍林郭勒市珠区温馨家园T4-1-301,不动产权证书号为14775号的房产;
拍卖标的所有权人:高荣。
起拍价:361648.00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2千元。
3、霍林郭勒市地材南街 1 号华龙新城小区 34 栋 31 号,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蒙(2017)霍林郭勒不动产权第
001428号的车库;拍卖标的所有权人:赵静。
起拍价:64092.00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千元。
4、霍林郭勒市珠区温馨家园K3-3,不动产权证号为18611号的车库。
拍卖标的所有权人:高振雷。
起拍价:59929.80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千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
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
金)。
三、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可申请亲自实地
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
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在竞买成交后十日内交付到
本院指定账户。逾期不交付剩余价款按悔拍处理,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访问网络司法拍卖网址,优先
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网络司法拍卖网址:https:/sf. taobao. com/0475/10
七、拍卖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蔚林格格
联系电话:1664756719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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