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7月6日起对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人社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着眼政治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着力发现并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思想解放不够、服务效率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违纪违法和其他影响、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为企业和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以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通过巡察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履行职能责任,推动政策落地、推进问题解决,倒逼政治生态净化和干部作风转变,为通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巡察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7月30日。
三、反映渠道
1.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住建局
受理电话:16604855082
电子邮箱:16604855082@wo.cn
接访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创业大厦)0712A
意见箱投放点:开发区管委会北门公交车站点
2.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发改委
受理电话:16604855083
电子邮箱:16604855083@wo.cn
接访地点:市行政中心829办公室
意见箱投放点:1.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电梯口;2.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东)628号1楼大厅
3.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市自然资源局
受理电话:16604855087
电子邮箱:16604855087@wo.cn
接访地点:市自然资源局大楼7楼会议室
意见箱投放点:自然资源局大楼门房西侧
4.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电话:16604855072
电子邮箱:16604855072@wo.cn
接访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433室
意见箱投放点:1.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14楼中间电梯口;2.创业大厦14楼电梯北侧A401门旁;3.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一楼大厅入口;4.通辽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一楼大厅入口
5.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市商务局
受理电话:16604855081
电子邮箱:16604855081@wo.cn
接访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541办公室
意见箱投放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5楼中间电梯口
6.第六巡察组负责巡察市人社局
受理电话:16604855079
电子邮箱:16604855079@wo.cn
接访地点:市行政中心东配楼三楼339室
意见箱投放点:1.市行政中心东配楼三楼步梯间;2.市行政中心档案管理中心门口东侧;3.市政务中心大楼门口西侧;4.市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北门口内南侧
7.第七巡察组负责巡察市水务局
受理电话:16647589003
电子邮箱:16647589003@wo.cn
接访地点:市水务局603室
意见箱投放点:水务局一楼电梯间
8.第八巡察组负责巡察市能源局
受理电话:16604855077
电子邮箱:16604855077@wo.cn
接访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三楼西侧会议室
意见箱投放点:行政中心三楼步梯楼梯间
同时,市委巡察办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西侧同步设立意见受理箱1个。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和问题线索的来信来访来电。欢迎广大企业及工商界人士、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通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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