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决定在社会公开选择车辆维修企业,采用资格审查、现场踏查、评审小组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选择车辆维修单位。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通辽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维修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在近三年的履约中无违约情况、申请截止日内未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gsxt.saic.gov.cn/)”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录,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审核。
2.2申请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3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维修经营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车辆维修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具备维修中巴车车辆场地),并配备专业维修队伍10人以上(至少持有人社部门或交通部门认证的车辆维修和钣金维修相关证书各1个)。同时,申请人须在同一维修场地具备四轮定位、大型剪式举升机、烤漆房等大、中型专业维修设备。
2.4申请人须至少提供2017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车辆维修养护合同或单位定点维修证明材料,须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必须经定点单位审核盖章且保证清晰可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申请人须提供2019年纳税情况。
2.7以上资料,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2.1至2.6项必须具备的信用信息、维修、纳税等扫描件、复印件、照片、合同等证明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等证件报名时装订成册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报名时对申请人提供的原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人,拒绝报名申请。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17:00时。
2、报名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1108室(1号楼西侧)
3、报名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开户许可证原件,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现场踏查和评委评审
1、资格审查
在报名期限内,申请人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报名要求的申请人,视为合格申请人。
2、现场踏查
自2020年8月3日起,我局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要求的申请人维修人员、场地、设备等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踏查。
3、评委评审
在对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申请人现场踏查后,立即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申请人注册资金、维修场地、实际经营情况、技术力量、维修队伍等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取票数多(含相同得票数)的前2家申请人为市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维修企业。
4、签定合同
此次我局拟选择2家车辆维修企业,签定3年维修合同。
五、发布媒体
通辽信息港(http://www.tlxxw.com/index.asp)
六、联系方式
通辽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5-8836227
2020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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